当前位置:认证服务平台首页>>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评审说明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评审说明
  根据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1999]1047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实行评审和审批相分离的原则。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四资质的申报单位首先要进行资质评审,现对评审过程说明如下:
  1. 从评审机构网站下载申请表格进行填写并按评审机构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材料清单见后附)。
  2. 把准备好的一份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报送至评审机构如材料合格,评审机构正式受理,申请单位交纳评审费用并签订委托评审协议。
  3. 评审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
  4. 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报告。

附:申请评审提交材料清单

  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审申请表
  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四级资质申报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四级资质申报表
  3. 申报表相关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四级不要求)
●提供当前版本的质量手册、程序(规程)文件(以光盘为载体的电子文档)
●近三年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实)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四级可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册地所在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出具的涉税证明
●所有50万以上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主要包含合同签订方、签订时间、合同总额、设备清单及金额构成情况等主要条款)和加盖甲方公章的验收证明。
●选择其中一个典型项目,提供以下文档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项目合同书、项目方案建议书、需求说明书、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验收与用户使用报告。